和佛法對國家建設貢獻的機會。
佛教的法師和專業於弘法事業的居士們,也有他們的基本群眾,並且代表這些擁護他們的群眾的想法和利益。所以,他們有責任去參與政黨政治的競選活動,不論是自己出面,或是支持信徒出馬。而且,今日的政治理念是,群體的、多元的、全民的權利與義務,而不是少數人的特權。如果佛教徒忽視政治的權益,等於放棄了自己對社會的責任。因為佛教徒受佛法的薰陶,多少具有善良、慈悲、智慧的理念,若不想貢獻於議會的殿堂,相對地,就等於任頑劣、暴力及愚蠢的邪惡思想滋長。因此,佛教徒多一分呼籲,就是為社會增一分平安和幸福。
要知道,在君主時代的政權是掌握在王者之手,發之於宮廷之內,故在經中處處可見呼籲王者護法,且將佛教的弘傳委之於王者的文字。一般也有「身在公門好行善」的說法。可見,凡有政權就有力量弘法護法,而使全民得到弘法的利益。但是,若以政治權力作後盾,不僅不能大弘法化,反而可能遭受重大的打擊與困擾,那就是歷史上所謂滅佛運動的法難。
君主時代的權利是集中在王臣手中,因此,佛陀不得不囑咐王臣護法。民主社會的權利則在於全體人民,代表全體人民的是議會的代議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