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地方自治到中央政府的各級代議士之問政權利,就是來自全民的委託。他們和各級民選的政府官員們,如果失去選民的支持和擁護,就沒有立場,也沒有地位。因此,如果佛教徒們不熱心參與競選和選舉活動,在積極一面看,就等於放棄對國家、社會所應負的責任;在消極面說,則是放棄了生存和生活的權利。因為,若是我們自己不參與政治,政治就會忽視我們,甚至否定我們。唯有自己爭取、參與,我們才會受到重視,才有發言的機會,也才有生存發展和開拓前程的可能。
基於以上的理由,我們主張:佛教徒們應該集中選票,投給信仰佛教、護持三寶的候選人,或至少是理解佛教立場、愛國愛民的勤政人士。事實上,據我們所知,今天執政黨的內部,就有不少是佛教的信徒;在野黨中,如青年黨、民社黨,及新成立的民進黨,也都有若干佛教信徒。所以,我們也不必主張集中全體的佛教信徒,另外成立一個帶有宗教色彩的民主政黨。只要參選者重視佛教徒的觀點,能代表佛教徒慈悲和智慧的精神,在執政及問政時,不要聽不見佛教徒的呼聲,並進一步能接納佛教徒的意見,以佛法化世的襟懷服務大眾,佛教徒們就該支持選舉他們,投他們一票。如此,縱然各個黨派間的政策有所不同,若能基於信仰佛教或理解佛教的立足點上為全民服務,相信也會為議會政治帶來超然的和諧。這是由於彼此之間,多了一條彼此認同的溝通管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