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也不可能沒有專業及職業化的居士人才。在家居士之成為佛教教團的核心人物,雖然在印度和中國的佛教史上沒有出現過,今後也不可能用任何方式來取締他們,正如基督教的新教、韓國的圓佛教和西藏的紅教等教派一樣。但是佛教的本質,以其原始的面貌和精神來說,除了慈悲、智慧,還有少欲和離欲的特色,所以出家的佛教僧團,還可永遠代表著佛教特色的具體存在。
雖然出家僧團之中的分子,也有良莠不齊,但是由於僧團生活的軌範以及出家形象的突出,越軌而腐敗的僧人,縱可躲過僧團的僧律制裁,仍會受到社會輿論的糾正。所以出家的身分,比較起來還是更能接近佛陀化世的精神。歷千百年來的佛教大勢,都是循著僧中人才的多寡、優劣而呈現出興替盛衰的歷史過程。例如明末的佛教,如果沒有蓮池、紫柏、憨山、蕅益四大師等傑出僧才的出現,縱然有李卓吾、袁宏道、錢謙益等名居士的努力,也不會有佛教教團、教徒的復興運動;清末民初如果沒有敬安(八指頭陀)、太虛、虛雲、印光、弘一等諸大師的分頭弘揚,縱然有楊仁山、歐陽竟無等諸大居士的提倡佛法,當然能夠在知識界產生重視佛法、肯定佛學的風氣,卻無法使得佛教在中國,從上到下,全面性地展開信仰與法義的化導運動。今日的臺灣佛教如果沒有許多比丘、比丘尼僧的創辦佛教教育,推廣傳戒與授戒法會,以及著書、治學、講經、說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