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因為懂得利用《大藏經》的人不多,而在印光大師所揭櫫的印經十大功德的信條下,各種各樣的印經會,紛紛成立。以個人或集合大眾的財力,有限量的分送或大量的贈送方式,不斷地印贈小本佛經、簡要的佛教著作、法師的開示或居士的作品。往往只需附寄回郵,便可獲得你所需要的贈書,這是相當便利的作法。
但是,到目前為止,印書、送書的人多,寫書的人少,過去人的老作品一再地被各印經處影印再影印,內容固然無損,但其印刷、裝訂、紙張,都非常地粗陋,甚至於到了不堪入目,使人無法產生敬意的程度。而對原著作者來說,往往一本比較有內容、可讀性高的書,剛一出版,立即被人影印,這便侵損了著作的權益,而且損害了作品的尊嚴。這些恐怕是印贈經書的單位,所沒有料想到的事吧!
當然,佛教的法師和居士們所寫的著作,很少想到要收回版稅,保留版權,乃至於提出控告的作法。而且,能將佛法廣為流通,也是作者們歡喜的事。但寫的人太少,而讀者也不一定太多。每一個印經事業的功德主,經常都會於一個月之中,收到很多冊同類型甚至完全相同的一本書。他們原來的目的,是印行之後,給需要看的人,結果書又回到了自己手中,並還煩勞他們設法轉贈他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