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日的佛教 84

相煎何太急


從物競天擇的進化論觀點而言,競爭是求生的本能,優勝劣敗是進化的原則,所以,人類文明最早是由對自然、對異類、對異族的挑戰或應戰而漸漸形成的。但是,這不是絕對的真理,人類畢竟不是禽獸,自然有愛人如己和愛己及物的情操,因此,有宗教、藝術、哲學的產生,這才是真正人類進化的原則。

可是,在人類社會中,經常或隱或現地看到彼此鬥爭、勾心鬥角的現象。原始人是為了爭食物、爭地盤,現代的人爭榮譽、爭權利,加上信仰的、思想的、政治的立場,而互不讓步,使得爭鬥日盛。

古時候,人與人爭,人與物鬥,是為了生活與生存。譬如,以漁獵方式求生存的原始民族,就是如此。可悲的是,迄今文明社會的人類尚為了娛樂、賭博等休閒活動,而使人與動物相鬥,動物與動物相鬥。例如,西班牙的鬥牛,是以訓練有素的鬥牛師,用技巧來搏殺本來善良無知的馴牛,這在美國是法律所不容許的。在東方,也沒有一個國家有鬥牛的活動,臺灣曾經有人提倡,後來被立法院否決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