值得受到社會大家熱烈支持的事。因為,植物人本身已經無法造業,而我們生活在和植物人同樣環境中的大眾,還可以努力,以物力與智力,來為植物人服務,並減輕我們的負荷,既是我們的果報,我們要接受它,也要改善它。
另外,人的死亡一定是從肉體的死亡,作為標準,植物人還是活人,只是無法表達他們的意見,我們還是要尊重他們跟我們同樣的也是人;如果允許把失去神智的人,予以所謂「安樂死」的待遇,會帶來許多不良的後遺症,比如說,站在優生學的觀點,或站在減輕人口壓力的立場,或站在種族歧視的角度,都可以合法地叫人上電椅、進瓦斯房、注射毒藥水了!其實,植物人為人類社會製造的問題,是微乎其微的,比起各種手段和目的的犯罪案件,個別或集體的造成社會國家乃至整個世界的恐懼和動亂,實在是微不足道的。
佛法講「慈悲」和「智慧」,我們應當以慈悲心來對待植物人,也以慈悲心來對待受植物人連累的家庭,所以「安樂死」不可考慮,要考慮的,應該是如何運用智慧來為他們解決看似個別,實際上是我們共同的問題。
(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五日《人生》三六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