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說在某種原始的部落,若基於糧食不足的原因,老人可以求死自殺,乃至於被殺,此種風氣,從來沒有行之於文明的世界,當然不會在我們中國發生。「植物人」的問題,不僅僅發生在臺灣,歐美各國也有所聞,並且也被法學界所討論。提出安樂死的問題,多半是根據經濟學的立場;若基於社會學的立場,也是難以贊同的,更何況任何一個宗教,亦不會贊成安樂死的。所謂:「天地之大德曰生。」孟子說:「見其生,不忍見其死。」我們不僅不能殺人,乃至要給予一切生物有平等求生的權利。
從佛法的立場說,我們生到這個世間,有兩大任務:一是受報,一是造業。所謂受報,是由過去無量世來,所作所為的業因而感受到此生的果報。但生命過程中的苦樂、貧富、貴賤等際遇,可以用後天的努力,來改善尚未發生的果報,卻無法使得業因消滅而逃避果報。植物人,是他們個人的業報,也是他們的家族以及他們所處的社會大眾共同的果報,他們自身已經無法改變自己的命運,只有我們來共同接受這種事實,並給予適當的照顧,以盡他們的天年。
在數月前,曾見新聞報導,臺灣有位善心人士,為了減輕和減少植物人家屬的負擔,成立了「植物人病院」,並且購買了植物人專用的病床,以自動化的機械,代替人工的照顧,來為植物人服務,這實在是值得鼓勵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