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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回到北投住了幾天,覺得心裡很亂,因為我要向師父告假南下了。為了定一定心,我去新店竹林精舍誦了一個星期的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,為南下後閱律藏做準備。只是內心還是很痛苦,種種矛盾使我不安。因為師父只有我一個徒弟,我決心要走,使他非常傷心,他度我出家的目的,就是盼有一個親人在他身邊,而且他有一大套的遠景,希望我協助他實現,那麼,我的走,便是負恩無義!奈何我又不能不走。結果,我在我的日記上,為自己做了這樣的疏解:
徒弟不在師父座前服務,而要到別地方用功,這是不孝,但也真是無可如何,人與人間,現實與理想,總有一段距離,為了理想就不能遷就現實,遷就了現實勢必放棄理想。因此,我對東老人,雖抱懷恩之念,也負愧疚之心,正如我對我的父母一樣,父母生我育我,恩深逾海,我竟未有一個報恩的機會。父母與子女,師長與弟子,前者的給予,總要比後者的報答,多而又多。這種自然律則,亙古皆然,此也正是後人懷念前人的一大根源,後人縱然念念懷恩,竟又永遠無法做到恰如其分的報答。
我今此去,雖非違背佛法,我卻不想用大話來為自己脫罪,所以我不配說以度眾生來做報答師恩,即使我今此去,是為求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