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雲流水 32

導正社會的風氣;以平等的慈悲,接納一切的眾生。在眾生群中成就菩提心,也助眾生發起菩提心。」

可見菩薩戒的目的,主要是在配合現代的社會,來提倡菩薩精神。所謂「初發心菩薩」,本來還是凡夫,以凡夫的身、口、意三業,來遵守菩薩戒,實踐菩薩道,不能要求過高,陳義太深;不得以初地以上聖位菩薩那樣的標準,來要求初發心的凡夫菩薩。受菩薩戒,雖是非常莊嚴神聖的事,但要在沒有心理負擔和犯罪壓力的情況下,循序漸進。

可惜,我的那兩篇文章,並沒有受到全體護法信徒們的注意,以致當他們到農禪寺報名受菩薩戒之時,還有許多人抱著猶豫不決的恐懼心態,就怕「受戒容易持戒難」。又聽到許多人說:「不受戒,做了壞事,佛菩薩不會責怪;受戒之後,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。」其實,像這種似是而非的說法,都是因為沒有真正瞭解菩薩戒的宗旨,在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中,明明說到:「有戒可犯是菩薩,無戒可犯是外道。」受戒之後,犯戒是正常事,只要懺悔,戒罪便滅。不論受戒不受戒,做壞事造惡業,皆當受報。如果受戒,至少可以防犯未然,少造惡業。何況發菩薩心,受菩薩戒,本身就是大功大德。

我準備了三十年,總算因緣成熟,分別在美國及臺灣兩地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