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財務收支,切須遵守,既訂佑民寺財務管理制度,不得違犯差錯,嚴重違犯者,處分同上。
各處庫房,各類器物,須盤點登記,具錄清單保管。責任者與監院,各執一份存照,保管人員失職者,全額賠償。
保管責任者,與庫頭師,須對採購的器物用品,及副食品,必須照發票驗收簽字,隨即登記入庫,不得錯漏。
對庫存諸物,副食品等,必須勤加檢視。防止食物霉爛變質,不得將霉爛變質的食品供眾。
凡需借用寺廟財物的常住僧眾,必須出具借條,經住持與監院准許,限期歸還。如有遺失或損壞,責令進行賠償。
保管責任者及庫頭師,對各處庫房(庫房器物用品及各色副食品等),務須勤加護理,保持庫房整潔衛生。存放諸物,須妥善保管,嚴禁收存易燃物等危險品。
佑民寺常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