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衣缽寮規約:
衣缽寮事,乃內輔監院外執衣缽,掌理常住莊嚴法器財物等事。故惟老誠者為之。立心端謹,遇事通融,庶幾上和下睦。輕浮之人,切不可用,所有寮規七條,當熟記之。
莊嚴法器,出入清楚登記,失記者罰。
銀錢出入,隨登帳目,若有錯誤不清者罰。
果品食物、愛惜收藏,清潔奉客,私食者罰。
住持外出,方丈內更須留心照應,有誤者罰。
客至方丈,所設某事,著小老請知客查明,事白監院定奪,或需茶點飯食,見機以待,每逢禮物香敬,不可私開,違者罰。
同寮及行者須嚴正處之,不得嬉戲,違者罰。
客房用物,或用或藏,不得損壞,違者罰。
(四)客堂日常事務:
1.辦理普佛供品,布施僧物等佛事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