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會計負責掌管財務專用章,出納管理法人名章。
為了加強票據的管理,本寺財務科特設票據管理員一名,專門負責票據的發放工作,並按實際情況,配合會計人員,分階段驗收所發放的票據,必須由會計人員加蓋財務專用章,方可生效。具體開票人員,由常住統一,按排登記日常各項法務,及大型法會,開票員從票據專管處領取,以作收款時使用。
所有支出單據,應填製報銷憑證,應有經辦人、證明人、及本寺住持的簽字,方可有效發放單資,及勞務福利等。自製會計憑證,應由各部門主管造表,會計部門審核,交住持簽發後,到財務部門領取發放。
財務支出,實行住持一支筆管理,無住持簽字的單據,不得作為支出,住持離寺時間較長,授權專人代簽。
財務部門應每月提交財務報告,給本寺住持提供當月收支情況。
財務人員分工如下:(1)會計人員:監督財務收支,管理財務專用章,進行會計核算,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,協助出納做好日常收支工作。(2)出納人員:管理法人代表的名章,做好現金銀行存款的收支工作,並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,做到帳實相符,協助會計做好日常核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