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好典範。
2.客堂應做好當日的各項寺務安排,客堂每日須有當值知客,做好接待,安排寺務等工作。
3.來寺掛單僧伽,須持三證(身分證、戒牒、寺院證明)方可掛單,沙彌須持身分證、出家寺院證明方可。
4.來往居士、信眾,如須留宿、用餐者,應到客堂登記,客堂應開出收據交典座或寮元師方可。
5.僧人起單,客堂執事應到客寮進行清單,做好迎來送往。
6.凡來參觀、旅遊人,一律不開支紀念品,來客付有招待費、茶款,由客堂及時開好收據,交給付款人。
7.有其它食物,客堂可實行臨時通知。
黃梅縣四祖正覺禪寺客堂
二〇〇二年二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