慈與悲兩字,在佛教聖典裡是可合可分的,經常卻是合起來用的。梵文的慈與悲是兩個不同的字,但也可以結合在一起用的。例如《大智度論》卷二七云:「大慈與一切眾生樂,大悲拔一切眾生苦。」
又在《大智度論》卷二〇及《佛持論》與《涅槃經》說,慈悲有三種:眾生緣慈悲,以一慈悲心,等視十方一切眾生,如父母兄弟等的親人。法緣慈悲,此乃三乘聖人境界,既斷煩惱,已無我相及一異相,故欲一心拔濟眾生隨順其意拔苦與樂。無緣慈悲,此唯佛的境界,諸佛不住有為,不住無為,不住過去現在未來,故無所緣境界,但以眾生不知諸法實相,受煩惱苦,佛則不為什麼而讓眾生自然獲得拔苦與樂的利益。
初發心的菩薩,能做到第一階段的眾生緣慈悲,已經很好。若見有眾生因飢餓苦,則給與食物,令其飽足解決飢餓之苦而生歡喜,其動機及發心既是慈亦是悲,但這布施的行為則是屬於悲行。我們常聽說,菩薩發大「悲」願,就是因不忍心見眾生受苦受難,而欲予救拔,令其離苦得樂。如僅係心中發了悲願,卻還沒有行為表現出來,也有用。雖沒有辦法馬上兌現,既然發了悲願,終有一天能夠做到。
《維摩經》所說的「真實慈」,是第三階段的無緣慈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