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後一位就是護法。這十位論師所著的《唯識三十頌疏》,都被玄奘三藏帶回中國,本擬逐部譯成漢文,只因部帙太大,且各部內容差異不大,故接受其弟子窺基的建議,不如揉合十種譯成一部。玄奘便以護法的觀點為主要的依據,而參考其他九位論師的著作,揉譯完成了一部十卷的《成唯識論》。所以《成唯識論》沒有標準的梵文本,它是中國人所編譯出來的。
要懂唯識,必須先講百法的法相,有句話說「法相必宗唯識,唯識必闡法相」,可見法相和唯識是分不開的。歸納一切法為一法,諸法唯識,萬法唯心,一切法匯歸於心識;從心識產生的作用來分析,就叫法相學。
法相在《俱舍論》之中只有七十五法,世親菩薩將它發展成為百法,常用一偈來說明百法的內容:「色法十一心法八,五十一個心所法;二十四個不相應,六個無為成百法。」就是將百法又分為色法、心法、心所法、不相應行法、無為法等五類,所以也稱為「五位百法」。
(一)色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