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法有十一個,即是五根與六塵;為什麼不是六根六塵?因為意根不屬於色法。除了意根之外,有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根,加上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六塵。平常所稱六根中的意根,屬於心法,小乘以前念之意識為意根,大乘唯識以第七末那識為意根。六塵的法處識,一分屬色法,一分屬心法。
(二)心法
心法有八個,就是前五識加第六意識,加第七意識(末那識),再加上第八藏識(阿賴耶識)。
八識又稱為心王,是心的主體。並不是真的有八個心王,只是分析心識的功用有八個。第七意識執第八藏識的見分為我,前六識執第八識的相分為我。前五識是隨五根緣境的第六意識各別作用,所以前五識、第六識、第七識、第八識,本身其實是同一個東西。前五識僅在對外境接觸時產生功能,第六意識緣外境分別,也自緣內心的念頭分別;第七、第八識二者關係緊密,有第八識就一定有第七識,流轉於生死之中,從生到死,從死到生,糾纏不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