乃是世尊制定的規矩。《盂蘭盆經》特別強調於解夏的僧自恣日供僧功德,能夠救拔餓鬼道的眾生。佛陀以僧眾所披的割截衣名為袈裟,梵文kaṣāya,意為忍鎧、功德衣、福田衣,為世之福田,能使世人供養親近生功德故。
《大方便佛報恩經》卷三,以眾僧及父母為二種福田,眾僧是出三界之福田,父母是三界內之最勝福田。《像法決疑經》有二種福田,佛法僧三寶是敬田,貧窮孤老乃至蟻子等是悲田。因此,供養三寶、父母、師長,布施貧、病、孤、苦、困厄等,乃為大小乘各經論中的共同主張。
至於《法華經》的本門如本品所云,不須以「四事供養眾僧」,旨在強調信解隨喜《法華經》的功德,如來滅後,當以實踐唯一乘法的《法華經》,自修教人修,比諸形式上的起塔供僧等尤其重要。然而這並不是否定造塔供僧的功德,在下一段經文中,即可明白。
「是故我說,如來滅後,若有受持、讀誦、為他人說、若自書、若教人書,供養經卷,不須復起塔寺,及造僧坊供養眾僧,況復有人,能持是經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