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經典與聲聞乘經典中也都讚歎供養的功德。
我於一九七五年來到美國,經過三藩市時,在宣化法師的道場掛單一個星期。有一天他對我說:「法師啊!在美國你不能隨便叫人家供養,否則可能會有麻煩!」於是他講了一個很好玩的故事:有一次宣化法師講經時說到供養,便鼓勵大家做供養的功德。講完經的第二天,有一位女眾對他說:「師父,我把我的身體供養給你,你現在就可以支配我的身體。因為我聽說用身體供養上師,是最好的供養!」宣化法師說:「阿彌陀佛!我不是上師,我是和尚!」後來宣化法師勸化她、感化她,這位女眾就在宣化法師的道場出家了。
佛經裡講到的供養,事供養一定是要所有的身心都供養,包括身外的財產及自己身體上的任何一個部分,以這種供養的心來求法,表示非常懇切,也就是捨身為法、捨身求法,發這種願心是應該的。事供養是盡自己的力、自己的心來供養,其作用有:為了求法,是對法的供養;能夠放下對自己的執著,包括對自己的身心、物質,以及財產的占有,這兩種都是為了修行而做的供養。然而接受供養的人一定要有分寸,釋迦牟尼佛告訴弟子說:「接受供養時,要像蜜蜂在花裡取蜜一樣,第一,不要讓花受到破壞和傷害;第二,幫助花粉傳播之後,還能繼續繁殖,而不是像殺雞取卵、竭澤而漁那樣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