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為唐末以迄宋朝後的佛教風氣,奠定了基礎。他尚著有《原人論》,係以佛教的立場,概要性地對於儒道二教所作的泛論;他的《盂蘭盆經疏》,說明了佛教和中國的祖先崇拜及孝道之間的調和與差別。另有《新華嚴合經論》、《圓覺經大疏》、《四分律疏》等共三十餘部。寂於唐武宗會昌元年(西元八四一年)六十二歲;在他寂後轉眼之間,便是會昌法難,繼之而來的,是唐末及五代的戰亂,中國佛教的發展,也就一蹶不振了。

第三節 華嚴之教判


法藏對釋尊的一代時教,依其說法的形式和內容,定出深淺,與天臺宗的五時八教對峙,判釋為五教十宗,將《華嚴經》置於教義上的最高權威。其所謂五教,杜順是就實踐的觀法上,分出小乘教、大乘始教、大乘終教、頓教、圓教。法藏則以之附上教義的表現,所作教的分類;至於十宗,是從理上所主張的十種分類。這是法藏教學的特色。五教十宗的教判,從其歷史的背景而言,此乃引用了地論宗慧光的頓、漸、圓的三種教判,和因緣、假名、誑相、常的四宗教判之系統,加以發展而成,唯如澄觀所說:「後後深於前前」。

五教者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