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節 華北的佛教


每次王朝的交替,對於佛教的政策,均隨著新王朝的統治而改變,這在五代之世,完全相同。後梁王朝,將僧尼的簿籍,隸屬於祠部監督之下,並且恢復了因戰亂而被禁止很久的燃燈行事。後唐為便以監督計,合併了沒有名額的小規模寺院;接著又於後唐明宗天成元年(西元九二六年)十月,明宗的誕辰,禁止了許多人依古例上奏請賜師號及紫衣之舉;十一月又禁新建寺院及私度僧尼。特別是在天成二年六月,下達了嚴厲的命令,以求僧風的整肅。在此,不能不注意到流行於當時社會中的佛教儀禮的實際狀況,因為政令所嚴禁的,乃是由於私度出家的僧尼們,僅假佛教之名而行迷信之實,常常舉行男女混雜、夜集朝散、充滿了淫風的所謂法會等的行事。正因如此,繼之而起的後晉,一面整肅佛教,一面則以徹底的儒家思想,作為施政方針。到了後周的世宗,便對於佛教,採取徹底的清理政策。

第二節 周世宗廢佛


從天成二年的禁令,可以見到佛教教團的墮落,並且不知反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