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佛教史概說 165

等禪宗的史籍。宋之道原,作《禪宗傳燈錄》,進表皇帝,以勅改名為《景德傳燈錄》,並使入藏頒行。此時,江南的禪宗,已進入開封,創立十方淨因禪院,在將《景德傳燈錄》勅許入藏之中,敘述到以國家帝王的勅命,確立傳燈相承之說的權威性。繼此而來的,則有李遵勗的《天聖廣燈錄》、佛國惟白的《建中靖國續燈錄》、晦翁悟明的《禪宗聯燈錄》,以及正受的《嘉泰普燈錄》等,成立了所謂禪宗五燈錄。自北宋延續到南宋階段的禪宗子孫,編集燈錄之時,均從佛祖以來,佛祖相承的傳燈之上,帶上自己的名字,進表皇帝,受賜御製序文,編入《大藏經》中,用作教外別傳的檢證。

尚有和這些燈錄,站在不同角度的禪宗史籍,便是由禪林僧寶傳,發展成佛教通史。在北宋時代,有達觀曇穎的《五家傳》、慧洪的《禪林僧寶傳》、慶老的《補禪林僧寶傳》、祖琇的《僧寶正續傳》。南宋的龍門祖琇,除了著有《禪林僧寶傳記》之外,尚寫了〈佛運統計〉(佚)和《隆興佛教編年通論》,乃是根據禪家的立場,以新的姿態編纂了佛教的通史。此後的金華德修,作了《釋氏通紀》(佚),括山本覺大成了《歷代編年釋氏通鑑》。不過,依以禪家而作的編年體修史事業,並非終於南宋;到元朝,又有扆峯熙仲的《釋氏資鑑》、華亭念常的《佛祖歷代通載》、覺岸寶洲的《釋氏稽古略》等名著出現而集其大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