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節 教團的統制
在金初的混亂時期,存在著許多私度的偽濫僧,太宗天會八年(西元一一三〇年),便發出了禁止私度之令,一到章宗時代,又提出了統制佛教教團的各種對策,那就是明章元年(西元一一九〇年),禁止私度;同年,規定三年一度的試驗度僧制,禁止創建寺院,不許僧人出入於親王及高官之府第。而在京師設國師,府設僧錄,州設都綱,縣設維那等的僧官,分層擔任教界的督管之責。可是,縱有如此完備的佛教政策,由於度牒等的公賣,便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了。
第十節 金代佛教的特色
金佛教在內典的研究方面,著重華嚴;實踐方面,則以禪為主體。燕京的禪宗寺院很多,尤其出了一位萬松行秀(西元一一六六~一二四六年),禪宗的教勢,更為隆盛。行秀是曹洞青原下二十三世的法嗣,他一面立足於華嚴的教義,吸取儒者的諸子百家之說,以佛教為基調,抱持三教融合的思想,著有《從容錄》;門下出有從倫、福裕、李純甫、耶律楚材等,成名於金末元初佛教界及思想界的人物很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