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建國之初,為防偽濫僧的出現,制有作為僧侶名簿的周知冊,對於合格者,一律免費發給度牒。然至後來,為了救濟饑荒,政府即以一萬份空名度牒出售,以粟十石,便可購得一份度牒,因此,便產生了賣牒的流弊。到了嘉靖以後,給牒變成了非買不給的賣牒制度,若不納銀,便不得成為僧尼。另一方面,許多人以高價買到度牒而成為僧人之後,便可躲避義務的勞動,免除了兵役,成了隱身山林、遠離官吏追踪的不順之民。如此一來,佛教界的素質低下,也就成了必然的結果。至於一般的信仰者,大多亦僅專念於自我中心現世利益的追求,又以與其身分不相應地消費大量金錢,修建水陸法會等的齋會,也為社會經濟帶來了很大的弊害。正如上面所舉謝肇淛所見的佛教大勢那樣。
第五節 道教的功過格
道教之盛於北方者,是宣說仙佛同源的全真教;南方的正一教,因得朝廷的尊信而大行,其教說如《開悟論》等,大部分源出於佛教。佛教與道教,雜揉混淆,成為一型,流行於廣大的庶民階級之間者,便是袁了凡的功過格思想,即以各人所行之事,逐日登記,善則計數,惡則退除,作為自我反省的材料,亦為策勵自身的記事,作為善書刊印,流傳民間。這在另一面,乃是忘了宗教的特性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