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佛教史概說 220

也是意料中事。

清代諸帝,包括滿洲時代在內,對於佛教(喇嘛教),本著理蕃政策的立場而尊信之,乃為事實。特別如雍正帝將其為皇太子所居之宮殿,莊嚴而成佛教的寺院,那便是北京有名的喇嘛寺雍和宮。他自號圓明居士,採取仙佛一貫之說,主張三教並行之議,至於禪法,他則抱持禪、教、淨的調和論,對於佛教的造詣之深,可由他編述的《御選語錄》得知,其中,特別也將道教的紫陽真人,當作禪法的證驗者,而予以揚舉,這便具體地顯示雍正帝是抱著佛道一致之說的人物。但他固對佛教傾心,尚非佛教的醉心之士。正如在其為了破斥密雲會下的禪僧法藏及弘忍師徒所持異見而作的《揀魔辨異錄》中所說:「朕主天下,精一執中,以行修齊治平之事,身居局外,並非開堂說法之人。」他明白地表示不是偏信佛教的人,這也正是作為一個帝王所應有的見解。

在順治時代,作為統制佛道二教的國家機構,是遵照明代的宗教制度,設置僧官及道官。佛教方面,自中央至地方,分別設置了僧錄司、僧綱司、僧正司、僧會司。僧官的最高地位是僧錄司的長官,只有正六品;至於地方各縣的僧會司,其長官的階級僅得從六品,乃是官吏中地位最低者,所以,僧侶的統制機關,在行政上的重要性,乃是完全未被考慮的事。佛教的教團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