頒布了「聖諭」十六條,清世宗雍正二年(西元一七二四年),將之敷衍而成為「聖諭廣訓」,頒布全國。從此直到清德宗光緒末年(西元一九〇八年),每月的朔望,在各地方各開兩次例行的聖諭廣訓講讀會,竟然成了一種民間的風尚。它的第七條,名為「黜異端以崇正學」的項下,對於佛教的抨擊如次:「如吐妄說而謂一子出家九族昇天;說地獄、輪迴、報應等之虛談以惑人;設龍華會、盂蘭盆會、救孤會,男女混淆,不分晝夜,講經說法以計利;甚而至於立黨結盟,逆於大義名分,惑世誣民。」
儘管雍正帝及滿洲人是信奉喇嘛教的,對於漢民族的宗教政策卻不同。異民族的為政者,藉儒教的權威,正社會的風教,以教化庶民。阻止了僧尼等的社會教化活動,將寺院僧侶與社會隔離,接著又以法令,禁止婦人女子參拜寺廟,若犯者,寺廟以迄常住僧受罰。
與此風潮俱來的是什麼呢?唐末以後,在中國的民間所形成的儒佛道三教混融的民間信仰,乃係以正常的教義,將佛教及道教改變後而作的普遍化。在明朝,被稱為所謂善書的刊行物,到清朝,因為故意將宗教與民間隔離後,卻有更多的所謂寶卷(藝人的說唱),為民間所愛讀。這大概是由見於敦煌文書等的「變文」轉化而來。漢民族對於異族政權,發生反抗意識的重要原因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