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僧伽」未必是「僧寶」
近年來有少數居士提到,打算模仿日本佛教,創立在家僧團,並且強調,梵文「僧伽」(Saṃgha)的原義,沒有出家和在家之別,凡是多人的組合,皆可名為僧伽。這是似是而非的說法,也容易產生魚目混珠的現象。故願作一追本窮源的考察和疏導,以免正信的三寶弟子,墮入謗法邪見而不自知。
日本的佛教環境,由於明治天皇推行維新政策,而將寺院的僧侶,敵視為無業遊民。明治五年(西元一八七二年),明令僧侶得食肉、蓄髮、帶妻,並使用俗名俗姓。使得出家的僧侶,越來越感到艱困,寺院住持的後繼,便不得不考慮以世襲制的父子相承來維持。這是日本僧侶俗人化的歷史背景。此一風氣,迄今已流傳了一百一十三年,所以今天的日本,出家的僧侶,已如鳳毛麟角,難得一見。住寺的居士,雖仍被視為僧侶,他們僅是傳教士(priest),而不是出家人(monk)。除了舉行儀式時,扮演僧侶的形象,平常他們生活及衣著,與一般的俗人無異,不受比丘戒,也不能受到信施的衣食供養。各寺院被稱為「檀家」的信施,僅對寺院建築物的維護盡力,住寺的所謂僧侶,及其妻兒的生活費用,